选举

选举

1998年立法会换届选举

一九九八年立法会选举报告书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胡国兴法官表示,选管会在进行及监督一九九八年立法会选举过程中成功地维持其独立、非政治性和公正中立的地位。

胡法官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召开记者会,解释选管会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中罗列的多项建议,以改善日後的选举安排。

他说:「选管会在行事和决策方面一向绝对独立,当然也从未有人不当地影响委员会。」

选管会在选举结束後,考虑过候选人、选举主任、投票站和点票人员及投诉人提出的意见,检讨了多项选举安排和程序。

證实运作良好的程序在日後的选举中会继续采用,例如:

  • 在五月二十四日采用的点票安排;
  • 受恶劣天气影响的投票站的选民获安排往另一个候补投票站投票,这项应变计划会保留;及
  • 在投票日前开放一些投票站供市民参观。


  • 有关选民登记、选举活动指引、票站编配、选票设计、候选人简介单张,以及投票和点票安排等多方面问题,选管会建议下列改善措施:

  • 鑑於公众日益关注保障个人资料私隐,选管会将考虑可否把选民的身份證号码从发表的选民登记册或给候选人作竞选活动用的登记册摘录中删除;
  • 选民登记表格将会修订,询问新登记选民所选择的语文,方便候选人与他们通讯,至於已登记的选民,则要主动通知选举事务处他们的选择语文;
  • 选举事务处将会全面检讨编配投票站的方法,尽量方便选民。检讨会考虑一九九八年选举所得经验、各方面的发展及民政事务专员的意见;
  • 候选人简介单张可以彩色印製,候选人可在政纲内印上政党标誌及彩图;
  • 在二千年举行的下届立法会选举中,考虑准许政党的名称和标誌印在选票上;
  • 选举活动指引会加入索引,方便候选人、其代理人和选举主任查阅;
  • 有关候选人投寄尺寸过大的选举广告的问题,选管会将考虑修订有关的规例和指引,订明更清晰的规格;
  • 鑑於部分公共屋邨的互助委员会容许某些候选人使用委员会的办事处作竞选活动用途,选举活动指引应作检讨,使「平等对待候选人」的原则适用於互助委员会和业主立案法团的办事处;
  • 选管会收到多宗投诉,指竞选活动所使用的扬声器造成噪音滋扰,有见及此,选管会会考虑在选举活动指引中,不但列明《噪音管制条例》的规定,更会订定使用扬声器的时限;
  • 选举事务处会聘用更多承办机构处理数量庞大的投票通知书和选举资料,确保资料在投票日前尽早寄给选民;
  • 由於功能界别、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候选人甚少使用广告展示位置,日後分配给他们的展示位置将会减少;
  • 加强训练选民登记人员、投票站工作人员及接听热线电话的人员;
  • 考虑为点票人员安排两班制,并在聘用条款中清楚列明他们的职责;及
  • 选管会将根据选举委员会选举中所得经验,继续研究选民资料电脑化的可行性,目的是在长远方面简化投票和点票安排。

  • 胡国兴法官说,虽然投票日天气恶劣,仍有众多选民踊跃投票,使这次选举成为香港市民引以为荣及意义重大的事。

    是次选举有一百四十八万九千七百零五名选民投了票,投票率创高纪录达百分之五十叁点二九。其他破纪录的事项包括:二百八十万人登记做选民,一百六十六名候选人获有效提名,而其中有一百五十六人竞逐议席,人数是历来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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