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

選舉

1998年立法會換屆選舉

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選舉報告書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表示,選管會在進行及監督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選舉過程中成功地維持其獨立、非政治性和公正中立的地位。

胡法官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召開記者會,解釋選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中羅列的多項建議,以改善日後的選舉安排。

他說:「選管會在行事和決策方面一向絕對獨立,當然也從未有人不當地影響委員會。」

選管會在選舉結束後,考慮過候選人、選舉主任、投票站和點票人員及投訴人提出的意見,檢討了多項選舉安排和程序。

證實運作良好的程序在日後的選舉中會繼續採用,例如:

  • 在五月二十四日採用的點票安排;
  • 受惡劣天氣影響的投票站的選民獲安排往另一個候補投票站投票,這項應變計劃會保留;及
  • 在投票日前開放一些投票站供市民參觀。


  • 有關選民登記、選舉活動指引、票站編配、選票設計、候選人簡介單張,以及投票和點票安排等多方面問題,選管會建議下列改善措施:

  • 鑑於公眾日益關注保障個人資料私隱,選管會將考慮可否把選民的身份證號碼從發表的選民登記冊或給候選人作競選活動用的登記冊摘錄中刪除;
  • 選民登記表格將會修訂,詢問新登記選民所選擇的語文,方便候選人與他們通訊,至於已登記的選民,則要主動通知選舉事務處他們的選擇語文;
  • 選舉事務處將會全面檢討編配投票站的方法,盡量方便選民。檢討會考慮一九九八年選舉所得經驗、各方面的發展及民政事務專員的意見;
  • 候選人簡介單張可以彩色印製,候選人可在政綱內印上政黨標誌及彩圖;
  • 在二千年舉行的下屆立法會選舉中,考慮准許政黨的名稱和標誌印在選票上;
  • 選舉活動指引會加入索引,方便候選人、其代理人和選舉主任查閱;
  • 有關候選人投寄尺寸過大的選舉廣告的問題,選管會將考慮修訂有關的規例和指引,訂明更清晰的規格;
  • 鑑於部分公共屋邨的互助委員會容許某些候選人使用委員會的辦事處作競選活動用途,選舉活動指引應作檢討,使「平等對待候選人」的原則適用於互助委員會和業主立案法團的辦事處;
  • 選管會收到多宗投訴,指競選活動所使用的揚聲器造成噪音滋擾,有見及此,選管會會考慮在選舉活動指引中,不但列明《噪音管制條例》的規定,更會訂定使用揚聲器的時限;
  • 選舉事務處會聘用更多承辦機構處理數量龐大的投票通知書和選舉資料,確保資料在投票日前盡早寄給選民;
  • 由於功能界別、選舉委員會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候選人甚少使用廣告展示位置,日後分配給他們的展示位置將會減少;
  • 加強訓練選民登記人員、投票站工作人員及接聽熱線電話的人員;
  • 考慮為點票人員安排兩班制,並在聘用條款中清楚列明他們的職責;及
  • 選管會將根據選舉委員會選舉中所得經驗,繼續研究選民資料電腦化的可行性,目的是在長遠方面簡化投票和點票安排。

  • 胡國興法官說,雖然投票日天氣惡劣,仍有眾多選民踴躍投票,使這次選舉成為香港市民引以為榮及意義重大的事。

    是次選舉有一百四十八萬九千七百零五名選民投了票,投票率創高紀錄達百分之五十三點二九。其他破紀錄的事項包括:二百八十萬人登記做選民,一百六十六名候選人獲有效提名,而其中有一百五十六人競逐議席,人數是歷來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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