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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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行政长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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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期: 2002年2月15至28日(两星期)

候选人一般资格:
  •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年满40岁;
  • 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及
  • 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

提名签署人数目: 最少100名 选举委员会 委员

选举开支上限: 950万港元